新北区2016年幼儿园、小学阶段学生入学(入园)须知
一、幼儿入园须知
幼儿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没有固定的学区。幼儿园入园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的幼儿。
1、幼儿园什么时候开始接受报名登记?
答:各幼儿园在6月15日张贴招生通告,7月1日至2日办理报名手续。
2、幼儿入园报名须带哪些材料?
答:幼儿入园需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交付)、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接种证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幼儿园不得将入园资格和是否接受本园亲子教育挂钩。
3、户籍不在常州市区的幼儿如何入园?
答:户籍不在常州市区的幼儿,需带好以下三项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咨询申请:(1)户口簿、父母在现暂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暂住证(居住证)、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2)父母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一年以上社保凭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等);(3)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幼儿园根据自身吸纳能力统筹考虑。
二、小学入学须知
1、小学入学对象有何规定?
答: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具有新北区正式户口的儿童和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
2、各小学招生何时开始报名?
答:各小学6月15日公布招生通告,7月1日至2日全区小学统一报名,7月底前各小学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入学通知书。
3、适龄儿童报名需带哪些材料?
答: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上孩子,凭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和《快乐家园》联系手册,到合法固定住所相对应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暂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及居住证明等,向居住地附近学校提出申请,经公安部门、计生部门及学校审核通过后登记有关信息,由区教育文体局统筹解决。
4、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到公办小学报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什么时间申请?
答:(1)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2)父母在现暂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暂住证(居住证);(3)父母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当地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一年以上社保凭证或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4)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独生子女:提供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准生证)。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按照“资格预审、统筹安排”的原则执行,家长需提前准备齐全所有材料,按指定时间前往相应学校审核材料,原则上首次资格预审时间为6月25日左右,最后一次资格预审时间为7月2日。(注:具体时间以各校通知为准,相关材料审核由公安部门、计生部门和学校分工负责)
友情提醒:如不符合入学条件,建议家长及早谋划,通过回原籍等方式妥善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5、怎样理解产权证?
答: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不包括商业用房房屋所有权证),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产权人是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
6、怎样理解“就近入学”?
答:“就近入学”的“就近”指的是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不是指某个儿童的家庭住址距离某一所小学最近就属于“就近入学”。
7、适龄儿童的户口与父母的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时学区如何确定?
答: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学区的主要依据。
8、适龄儿童父母无自有的合法固定住所,而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该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父母无自有的合法固定住所,而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到相对应的小学学区入学,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都没有自己的住房(需提供无房证明);(2)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3)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
9、家长有两套以上独立产权房(都有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到哪里入学?
答:以三人户籍所在、且实际居住的那套住房所在学区来确定就读小学。
10、适龄儿童父母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证的该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需提供无房证明),三人户籍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共有产权证的那套住房里,可以到共有产权证住房相对应的小学报名入学。如果适龄儿童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该儿童应到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相对应的小学入学。
11、购买新建住宅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父母已购买新建住宅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在2016年12月31日前交付,原则上可按照新建住宅房对应的学区小学入学。部分热点学校要求取得房产证、户籍已迁入并实际居住。
12、热点小学学区内的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有何规定?
答:小学新生入学,其父母原则上应在小学招生报名一年前(7月1日)办理好二手房产权过户手续,并实际居住。学区内的每套住房,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联系电话:85127250、85127715、85127357
学区查询网址:http://www.xbjyfw.cn/zw/detail/11/5670.html
附件:《2016年常州市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指南》http://www.czedu.gov.cn/disp_4_192_10091127.shtml
常州市新北区教育文体局
201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