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中心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持续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根据省政府深入持续开展全省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区专项治理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陆钦磊
副组长:张春生 吴亚芬
组 员:丁红芳 宣纪珍 宣洪波 张志伟 包利檬 殷佳 吴秀娟
治理重点
(一)违规举行考试,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賽題等作为考试内容的。
(二)违规进行排名。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的;小学阶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三)违规分快慢班。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四)违规超前教学。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署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五)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勾连,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向中小学推荐优秀学员,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或无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的。
(六)食堂管理不规范。校长不履职;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不力的;在学校食堂运行和管理中存在侵害学生利益行为,贪污挪用学生伙食费的。
三、治理措施
本次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规范办学,立足源头治理,聚焦痛点问题,强化标本兼治,严格执纪问责,为学校规范办学、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打下坚实基础,为新北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积极贡献。
(一)站稳人民立场
开展专项治理是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政策落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校由一把手校长挂帅,站在政治建设高度扛起责任,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和执行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做法,坚决制止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等懒政行为,强力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主动接受监督
学校是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要对照治理重点逐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定期在校园网站或校务公开栏中向家长公布自查表及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严肃执纪问责
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情况将作为教育现代化检测的重要指标,学校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严执纪追责,严肃处理违规事件。视违规违纪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严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等。
(四)推进家校协同
学校要为教师依法履职创造条件,保障其合法权益,鼓励教师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不得对依规监督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如有违反,从严处理。要以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抓手,通过家长会、家访、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把本次专项治理的要求、重点和安排步骤等告知所有家长,落实家长在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中的责任。引导家长和社会破除“抢跑文化”“重智轻德”“分数第一”等功利思想,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
(五)提供优质服务
为配合此次专项治理,为学校师生提供中小学优质课程资源和学生个性化、智能化学习平台,促进教与学方式的转变。依托“阳光食堂”监管网络,以信息化监管平台为主体,推进学校“阳光食堂”建设。学校要主动作为,针对薄弱环节,不断加大教育服务和教育资源供给,满足广大百姓需求。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并切实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四、治理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下旬-9月20日)
1.会议动员。召开全校“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动员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重点部署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社会培训机构整治工作。
2.积极运用省市技术平台,如“名师空中课堂".“青果在线”等,拓展教育资源,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尝试用“名师空中课堂”学习平台,观看“开学第一课”等直播。
3.利用“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进行食堂规范管理,对平台的全面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4.组织教师签订《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进行校外培调机构明察暗访,杜绝与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有勾连。
(二)规范自查阶段(9月21日-10月15日)
学校按照6条整治重点,对校内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指导各条线认真自查自纠,全面对标找差,即知即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做到投诉举报一件,查实一件。认真做好“名师空中课堂”和“阳光食堂”两个平台系统的使用,规范管理和专项检查,确保学校所有相关人员都正确使用,常态应用。开展平台应用、规范管理和自查自纠的情况于10月12日前报区基础教育处。
(三)督查问责阶段(10月16日-11月30日),
1.巡回督查。学校领导每周督查、记录,并根据各条线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督查,对存在的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
2.周报制度。建立专项治理周报制度,学校每周将专项治理情况上报区教育局。
3.查处问责。学校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问责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作出问责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前)
1.全面评估专项整治成效。学校对照表格进行逐项自评并报区教育局,将评估结果纳入教师考核。
2.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一把手校长担任组长,强化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研制本校集中整治违规办学行为的实施方案,细化治理任务,硬化治理措施,周密部署安排。主动承担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等职责,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实、抓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坚持破立并举
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做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真正做到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反向制约与正向引导相结合。要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既纠正功利化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行为,又维护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教育教学秩序;既整治违规办学行为、纠偏改错,又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做到更高水平更有质量,切实提高公办学校竞争力,真正使专项治理取得“每个学生受益、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三)强化舆论导向
要主动与媒体沟通,细致扎实做好政策宣传、理论阐发、释疑解惑等工作,对违规办学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通过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宣传区、校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浓郁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和广大家长了解、理解、支持并共同做好违规办学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
常州市新北区百丈中心小学
2019年9月12日
